唐山市古冶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简报
古冶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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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局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文明城创建工作
按照《2010年古冶区文明城区创建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》的要求,交通局结合自身实际,通过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文明城创建工作:
一是广泛宣传。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细化任务、落实责任,将文明城区创建与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相结合,通过发放宣传材料、悬挂宣传条幅等措施,广泛宣传文明城创建和交通整治活动的目的、意义。截至目前,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份,悬挂宣传条幅20条,有效提高了广大车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,营造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氛围。
二是规范服务。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,公开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,“窗口”服务标准上墙;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,做到有诉必应,有访必答,答必满意,优化服务质量、服务态度和服务效率;进一步落实“门前三包”制度,安装机关大楼亮化设施,做到环境整洁、秩序良好。
三是强化管理。派稽查队进驻客运站,严格“三不进站、五不出站”制度,杜绝站外发车,检查客运站候车厅、停车场环境卫生;与汽车、摩托车修理厂签订不违规、不店外修理责任状240份,并每天对店外修理进行督导检查;配合相关部门在古冶10路站点、赵各庄东北区等地建立6处出租车停靠场地,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停靠,解决道路不畅问题。
四是严厉整治。整治出租车不打表、争抢客源、乱停乱放等违规经营行为;开展“黑车”专项整治活动,查处非法经营“黑出租”、异地经营车辆,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;开展交通安全治理行动,对超员、私自改装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及违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。目前,共查处违规车60多辆,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