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隆重纪念2012年的“3.15日第3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,3月15日上午,古冶区消费者协会、工商局、卫生局、食药监分局、商务局、林业局、物价局、司法局、质监分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以“消费与安全”为主题的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活动。
此次活动,各单位出动业务骨干40余人,流动宣传车4辆,解答各类咨询700余人次,梳理群众意见100余条,现场受理并解决申诉6起,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,对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,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与知识,以及营造安全文明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,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。 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